今天是
欢迎访问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检察院!
首 页
本院概况
全国检察要闻
全州检察动态
队伍建设
检务公开
党建工作
精神文明
检察援疆
当前位置:
首页
>>
检务公开
>>
权威发布
新疆检察机关依法以涉嫌贪污、受贿罪对李伟决定逮捕
时间:2022-06-09 作者: 新闻来源: 【字号:
大
|
中
|
小
】
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、副市长李伟(副厅级)涉嫌贪污、受贿一案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,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。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,由克拉玛依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。日前,克拉玛依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贪污罪、受贿罪对李伟作出逮捕决定。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。
12309中国检察网
中国检察听证会网
代表委员联络平台
检务公开
检察新媒体
微信二维码
微博二维码
友情链接
最高人民检察院
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
正义网
版权所有: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检察院
技术支持: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-1
本网网页设计、图标、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、摘编或建立镜像,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