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认真落实进一步加大社会各界了解和监督检察工作力度,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《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》,6月6日上午,库尔勒市检察院邀请由巴州司法局指派的梨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强、羌都林牧科技股份公司董事长许敏2名人民监督员,来到市检察院参加检察官联席会议,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办案活动监督。
会上,纪检组长郭建革简要传达《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》,明确了人民监督员依法的监督的职责范围,并对后期市检察院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范围、工作程序等进行了说明。
此次活动主要是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市检察院的检察官联席会议。检察官联席会是对重大、疑难、复杂案件进行讨论,为承办案件的检察官或检察办案组提供参考意见的一种会议形式,是检察机关办案活动的重要环节之一。会上,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对阿某涉嫌交通肇事一案的案情进行详细介绍,提出了处理意见,参会检察官就该案分别发表意见,2名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,认真听取讨论、详细询问有关情况,最后结合案件分别发表意见和建议,并表示今后将更多参与对检察机关办案活动监督,更好发挥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作用,为促进公正执法尽一份力。

此次活动,拉开了库尔勒市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活动的序幕,对于健全检察权运行的外部监督制约机制、提升库尔勒市检察院司法公信力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。